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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取暖费补贴发放标准_全球关注

行业播报 来源 :互联网 2023-02-14 12:48:32

青岛市取暖费补贴发放标准

山东青岛的取暖时间暂定为11月15号-17号期间开始,现在取暖费的问题也是大家最关注的。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青岛市取暖费发放标准,欢迎大家阅读。


(资料图片)

青岛市取暖费补贴发放标准

1、已参保离休人员(含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和按自治区政府有关规定已完成移交地方管理的国有企业办中小学退休教师,比照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发放标准发放,低于3423元的按3423元标准执行。其中:离休人员(含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发放标准为基本离休费、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生活补贴;退休(退职)人员发放标准为基本退休(退职)费、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生活补贴。

2、已参保退休、退职人员(含上世纪60年代精简退职领取生活费人员)按2015年度全区企业参保退休人员(不含宁政发〔2010〕10号文件领取待遇人员)月平均养老金2673元确定,2010年以来自治区政府决定增加的人均750元的取暖费补贴继续保留,共计3423元。

3、根据相关文件参加职工养老保险领取待遇的人员,按文件领取待遇人员月平均养老金1385元确定,2010年以来自治区政府决定增加的人均750元的取暖费补贴继续保留,按参保退休、退职人员人均月养老金净增额262元增加,共计2397元。

取暖费补贴标准

财政补贴经测算执行以下标准:

(一)补贴期限:每年4个月。

(二)补贴标准:地市级享受热补面积140平方米,人均1400元;县处级享受热补面积120平方米,人均1200元;科级以下(含公勤人员)享受热补面积100平方米,人均1000元。

(三)四大院(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办公取暖按原办法执行。

补贴发放办法

供热补贴“暗补”改为“明补”后,供热补贴随个人工资在每年10月份发放,供热企业向用户逐户收取。

市级机关单位供热方式

除四大院供热按原办法执行外,其余单位不享受财政补贴。

其他

供热补贴的具体发放办法由市财政局负责另行制定。

拓展:青岛市取暖费标准

2017-2018年青岛取暖费收取时间:2017年9月1日至11月16日

供暖费价格

居民类用户:每平方米使用面积30.4元

其他类用户:

市内三区:每平方米建筑面积33.06元

崂山区:每平方米建筑面积34.79元

取暖费标准

注:供热计费面积以房产证等有效法律文书上标注的使用面积为依据。装有散热器并用热的阁楼或地下室,其房产证等有效法律文书中标明使用面积的,按其使用面积计费,没有标明使用面积或无房产证等有效法律文书的,按其地面使用面积的.50%计费。

供热费缴费方式

1.用户可持《供热证》通过银行营业网点柜台、网上银行、自助银行等方式进行缴费,具体缴费网点根据单元门口和小区宣传栏的通知,或登录青岛能源集团官方微信咨询、获取相关信息。

2.青岛能源热电有限公司、青岛能源开源热电有限公司所辖热用户可以分别登录建设银行、兴业银行微信进行缴费。

3.青岛能源热电有限公司所辖热用户还可通过支付宝进行缴费。

取暖注意事项

(1)暖气上水前,首先要查看一下进回水阀门是否已经打开,供暖排气阀门是否出现松动。上水时最好有人在家中,以免出现漏水,给家中带来不必要的损失。

(2)在遇到暖气不热的时候,可以打开排气阀来放风、排气,直到放出水再关闭。如果暖气管还不热,就需要由物业来帮助检查,千万不要自己擅自拆卸。

(3)在供暖期间,不要随便放暖气管道里的水来用,因为很多物业会在供暖的水中加入一些火碱、苏打粉等,根本不能用来洗刷东西,何况烧一点水不会浪费多少电,占便宜心不可取。

(4)不要擅自拆卸暖气片和暖气管道,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甚至影响整栋单元楼的供暖。

标签: 取暖费发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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